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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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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说明 根据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87号)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3〕13号)的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受人事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委托,组织编写了《200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并经人事部审定通过。 2006年的考试大纲对2005年的大纲进行了部分修订。 考试科目共四科:《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2006年考试大纲是从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发展实际需要出发而编写的,它重点突出,基本体现了对安全生产岗位专业人员素质的要求,供准备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参考。 我们将根据安全生产新法律法规的颁布、新技术的发展,不断地修订和完善大纲。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 200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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