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资讯 | 安全文化 | 监管动态 | 行业安全 | 建筑安全 | 应急救援 | 安全评价 | 职业卫生 | 工伤保险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你的位置:首页>>注册安全工程师>>山西省注安报名时间5月20日-6月20日

 
山西省注安报名时间5月20日-6月20日
发表时间: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0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厅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报名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06]65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6号)精神,为做好2006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人事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各有关厅局、各有关省管国有企业、中央驻晋单位负责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考试的报名组织工作。

二、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填写报名信息(包括上传考生数码照片)。考生在网上填写时务必认真阅读填写注意事项。

2、省安监局根据有关报名条件和数码照片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3、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审核交费部门分:太原市、大同市、阳泉市、晋中市、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吕梁市、运城市、忻州市、省直共12个。省直有关厅局、省管国有企业及中央驻并单位的,属于省直审核交费部门,其余单位按所属地区属于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初审通过人员打印下载的《资格考试报名表》表,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专业技术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安全业务工作时间的证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续考人员不需提供以上材料),到所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复审(省直的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和报名单位审查盖章。

各市局要对照报名条件的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复审通过的,办理报名交费手续(对本地区无条件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可以统一组织网上报名)。各市局上报省局时,上报考生《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并填报《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1)(用Excel生成,并报软盘),填报时报考级别是2的、报考级别是4的考1科的、2科的、3科的、4科的,分别汇总。

“报考人员自主登陆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时间为200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报考人员应于6月30日前前往各市局复审。各市局应于7月10日前将考生《资格考试报名表》和有关证件、证明及汇总表上报省局审核。参加考试人员的《准考证》在考前15天由考生网上自主打印,不在另发。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连续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4个考试科目中,《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3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按照规定,考试考点全部设在太原。

报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无声无编辑功能的普通函数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在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由考点配发,在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四、报名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五、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文件(晋价费字[2003]90号)规定,考务费收取标准:考试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全部交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费交省安监局5元,各报名点留用5元。

六、考试时间

9月9日 上午:9:00—11:30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9月10日上午: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

       下午:2:00—4:30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七、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厅局、各省管国有企业要认真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的组织和宣传工作,使广大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都能了解和掌握统一考试的政策。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351-3173021  2076067  联系人:张运输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1-4092176   联系人:张志胜

发表评论  打印本文  推荐本文  加入收藏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v 相关评论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
 
暂无回复

v 发表评论
 
姓名: v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v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v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v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v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