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宣告裁定:被申請人主張商標法第五十九條旨在保護已經(jīng)在市場上在先自創(chuàng)并善意使用的未注冊,但有一定影響的商標所有人的權益并非商標授權確權條款。該案通過口頭審理,雙方當事人間的身份及特定關系得以當庭查證,并在庭審筆錄上簽字確認。在案證據(jù)不能證明在引證商標申請日前,被申請人在先自創(chuàng)并善意使用了“上海故事”及“STORY OF shanghai”商標,被申請人請求爭議商標應與引證商標共存的主張不予支持。綜上,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對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